原来,81岁的刘老汉与75岁的老伴都年迈体弱多病,但他的两个儿子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让刘老汉伤心欲绝,多次找有关单位“说理”,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专门指派工作人员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驻丈八寺村,多次上门找刘老汉的两个儿子讲理讲法,批评教育,并阐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违法的。
几番周折,刘老汉终于和孩子之间达成了赡养协议,由两个儿子每人每月各向老人支付50元的赡养费,每年冬季为老人买900公斤煤炭,老人的承包地由两个儿子各耕种一半,收益归老人所有。
刘老汉的赡养有了保障,布满皱纹的脸上也开始有了笑容,见了村里人就夸法律援助中心好,他的左邻右舍也议论说:“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积了德、行了善。”
泾川县地处黄土高原中部,属于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遍地、梁峁起伏、沟壑纵横。这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
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急群众之所急,适时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深入到一些偏远山区进行法律宣传,串农户,拉家常,主动走访群众,调解纠纷,扶贫济困,大大降低了新案发生的几率。
在入户宣传工作中,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给当地群众留名片,留电话,当面许诺,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不管是谁,都一包到底,直到讨回公道。
“我们实行了法律援助无假日制度,12小时值班制,换人不换岗,只要是白天,凡到必有接待。”史炜说,只要符合援助条件,当场安排办案人员,直接进入角色。
此外,法援中心还实行“四不”、“三随便”制度。“四不”即不推诿、不说忙、不耍态度、不说不知道;“三随便”即法律书籍随便看、办案人员随便点、不懂法律随便问。
“现在,我们的宣传车辆每到一个山村,附近的老百姓都会主动给我们提水送饭,诉说冤情,这让我们很感动。”史炜说,只有提高办案质量,才能对得起百姓的信任。
在案件办理质量上,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一查二调三回访制,环环紧扣,至目前所办法援案件评查全部为合格,50%的案子质量达到了优良等次。去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办理法援案件120件,为群众避免、挽回各类赔偿160多万元。
“我们的目标就是"全国有位次,甘肃省走前列,平凉市创第一"。”史炜说。今年2月份,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已经被中央法律援助中心授予“全国法援质量评查先进单位”,史炜也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