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两地“结婚”生子被判重婚罪 恨再婚妻子跟人私奔动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实习生李淑芳)1986年,泾川农民薛广田和史某曾因重婚罪分别被判刑,后来二人结为合法夫妻。2006年,薛广田又犯诈骗罪被判刑6个月。史某将服刑的薛广田诉诸法院要求离婚未果后,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薛出狱后就持刀将情敌的儿子残忍杀害。后经两级法院审理,薛广田被判处死刑,近日,省高院已将该案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世纪80年代,被当地人称为“能人”的泾川县农民薛广田,靠贩卖、加工木材的生意过上了殷实的生活。1980年,薛广田与杨某在陕西华县成家立业,还生了3个女儿。1986年,薛广田回到泾川从事木材加工生意时,与史姓姑娘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又生了3个女儿。当地人都说“薛广田有能耐,两个地方俩老婆”。其结发妻子杨某以重婚罪将薛、史二人诉诸法院,两人分别被判刑1年半、1年。出狱后,薛广田与杨某经法院判决离婚,与史某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2006年4月,薛广田在陕西旬邑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时,因为骗了对方1000余元犯了诈骗罪,又被判刑6个月。服刑期间,薛广田意外地收到了史某的离婚诉状。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但薛广田心里埋下了怨恨的种子。同年10月27日,薛刑满释放回家后,得知史某早已与同村郭某同居,为了躲避薛的责难还躲了起来。
2006年11月3日晚,薛广田手持尖刀翻墙入院进入郭某家躲在暗处等候史、郭二人。这时,郭某的儿子小郭回家来,薛将所有怨恨迁怒于这个15岁的孩子,拔出尖刀刺进小郭的脖子,孩子当场死亡。薛翻墙逃跑,将血衣、凶器藏匿家中后逃往银川,次日即被当地警方抓获。2007年5月,平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薛广田死刑。庭上,薛广田大喊冤枉并提出上诉,声称是史、郭二人通奸在先让自己受了刺激,才用刀往娃娃胳膊上划了一刀。
贱人,败类,罪有应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