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省专家组来我市就5·12地震造成居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开展灾情评估。受市委、市政府委派,市地震局、教育局、民政局、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人陪同专家组深入我市部分受灾县区实地查看灾情,评估经济损失。
评估组先后深入崆峒区、崇信县、灵台县部分乡(镇),实地查看因地震造成的乡(镇)学校和农户房屋、围墙倒塌、水塔倒塌损坏情况,并进行了财产评估。经过现场查看评估,截至5月13日20时40分,5·12地震造成我市居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全市死亡人数8人,受伤人数82人,其中重伤59人,轻伤23人,家畜死亡380头,一般民房及办公用房(间)共破坏52331间,学校遭破坏2988间,预计经济损失18300.08万元。其中:崆峒区死亡人数5人,受伤人数共46人,家畜死亡317头,家电2600件,家禽24920只,预计经济损失5862.27万元。泾川县受轻伤3人,受损三轮车1台、手扶拖拉机1台、架子车1辆、摩托车2辆、粮食4500公斤,预计经济损失1175万元。灵台县死亡人数1人,受重伤人数为18人,家畜死亡1头,家畜受伤275头,预计经济损失6041.10万元。崇信县死亡人数2人,受重伤人数为6人,轻伤1人,家畜死亡47头,损坏拖拉机6台,摩托车3台,损坏药品8万元,预计经济损失2767.90万元。庄浪县受重伤人数为1人,轻伤7人,家畜死亡17头,预计经济损失1035.77万元。华亭县和静宁县未发生人员伤亡情况,预计经济损失分别为237.27万元和1180.77万元。
代表上海达纳铜铝业有限公司向我县受伤人员
